课程(11)
分享
一级负荷(部分):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二级负荷(部分):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公共建筑
投诉/咨询电话400-998-2298, 投诉专线13270703857, 商务合作18662711873
南京总部: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科技楼B座14层
谨防上当
伴考网客户端下载
随时随地轻松学习
微信扫码关注我们
商务合作
1866271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