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②未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
③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④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
⑤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⑥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⑦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⑧经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后,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
⑨未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的。
⑩一年内发生一次较大以上(含)火灾或两次以上(含)一般火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