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谁制定)
2.法律规范的外部的表现形式。(后缀)
3.效力等级。
4。地域效率。
投诉/咨询电话400-998-2298, 投诉专线13270703857, 商务合作18662711873
南京总部: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科技楼B座14层
谨防上当
伴考网客户端下载
随时随地轻松学习
微信扫码关注我们
商务合作
1866271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