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9〕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288号)精神,现就广东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和缴费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5月25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客观题 |
14:00-16: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客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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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 |
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主、客观题 |
(二)报名和缴费时间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请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rsks.gd.gov.cn)或登陆报名界面(http://182.92.48.72/omb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20日14:00-4月4日17:00。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3科”、“考2科(免1科)”、“考1科(免2科)”和“增报专业”。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对照报考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的报考级别;报考级别选择错误,造成个人档案号不一致,会导致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请在网上填报时谨慎操作。
(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级别为:考3科)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附件3)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考试科目共3科,报考级别请选择“考3科”。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级别分别为:考2科、考1科)
1.考2科(免1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考试科目共2科,报考级别请选择“考2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免2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仅需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考级别请选择“考1科”。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符合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请选择“增报专业”级别。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执行(附件4)。
四、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9〕2号)规定,《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51元收取,《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均按61元收取。
五、报考流程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要求,我省将进一步优化资格考试工作流程,实行事先告知、考生承诺、结果公示、终身追责。报考人员需确保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严格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相关规定,诚信报考。报考流程如下:
(一)报考人员注册
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等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并与本人相符。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二)电子照片上传
新注册的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期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标准,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上传成功,将无法修改,务必请本人谨慎操作。
(三)考生承诺
填报信息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所有告知事项,并承诺已认真阅读《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点击“接受”选项后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四)报名信息填报、修改和确认
考生登陆报名系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专业年限、工作年限、电话、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后果自负。
按照规定,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完成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结束后提出报名信息修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名。
(五)核对档案号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过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与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滚动计算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考生可在缴费前联系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修改;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合并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六)缴费
报名信息填报准确并确认无误后即可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前,务必确认报考级别、专业、科目,避免缴费错误。
六、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9年5月20日 9:00-5月24日 17:00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rsks.gd.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有误,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级别为考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考2科)或1个科目(级别为考1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3.按照规定,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各考区考场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七、成绩公布和核查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考试成绩计划在8月底公布,广大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rsks.gd.gov.cn)进行成绩查询。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划定。
(二)成绩核查
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提交成绩核查申请(附件2),逾期不予办理。
八、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成绩公布后,各科目均达到试卷总分的60%即为预合格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在广东人事考试网和各地市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凡因考生信息失实的,一经核实,均按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即为合格人员。
合格人员名单生成后,长期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凡有信息虚假和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均按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处理,取消考试成绩,收回资格证书。
九、证书领取
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和各市考试机构领取证书。省直报名点合格证书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发放,各市合格证书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十、信息移交与公开
按照有关规定,将对合格人员和违规人员信息一并移交信用信息管理等相关部门,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并接受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020-37605711。
各地市考试机构联系电话由各市向社会公布。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4.《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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