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考试院发布《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前温馨提示》,内容如下: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前温馨提示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29-30日举行,应试人员参加考试科目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现就广大应试人员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示如下: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24 日9:00—5月30日24:00,应试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二、考试物品须带齐

应试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禁带物品看清楚

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闹铃和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提示:各类智能手表手环等智能穿戴设备属于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不可带入座位。不得在准考证上记录考试试题或答案等信息。

四、考前安检要配合

自备口罩进入考点,至考试结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应试人员务必按要求接受安检。入场后,应试人员须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放置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掌握时间别迟到

应试人员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应试人员入场。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应试人员不得退场。

六、遵守纪律勿违规

应试人员在考场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应试人员如违反考试纪律,事实认定清楚,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处理。

七、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了解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沈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并严格遵守。同时,密切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和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

2.应试人员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请立即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提出转码申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3.应试人员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考前 21 天内,应试人员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前往考场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4.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应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 )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5.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 14 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应提供考前 72 小时内(或按考场所在地的具体规定)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明确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场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应试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应试人员须按要求接受安检,请务必准备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应试人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9.应试人员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情况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应试人员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熟悉线路看考点

应试人员可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试人员车辆不能进入考点,应试人员须合理安排出行,确保顺利赴考。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