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预警信号一般采用国际通用的颜色表示不同的安全状况,如:
I级预警,表示安全状况特别严重,用红色表示。
Ⅱ级预警,表示受到事故的严重威胁,用橙色表示 。
Ⅲ级预警,表示处于事故的上升阶段,用黄色表示。
Ⅳ级预警,表示生产活动处于正常状态,用蓝色表示。
监测是预警活动的前提;
识别是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以识别生产活动中各类事故征兆、事故诱因,以及将要发生的事故活动趋势;
诊断是对已被识别的各种事故现象,进行成因过程的分析和发展趋势预测;
评价对已被确认的主要事故征兆进行描述性评价。监测、识别、诊断、评价这四个环节预警活动,是前后顺序的因果联系。
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1)当场指正,限期纠正,预防隐患发生;
2)做好记录,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分析统计,查找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
4) 跟踪验证。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的主要类型:
1. 全面安全检查
2. 经常性安全检查
3. 专业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安全检查
4. 季节性安全检查
5. 节假日检查
6. 要害部门重点安全检查
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对于涉及"四新"项目或技术含量高、技术难度大的单项技术设计,必须经过两阶段技术交底,即初步设计技术交底和实施性施工图技术设计交底。
(6 )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 7 )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 8 )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包括三个部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组织管理上的缺陷,也是事故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作为间接的原因共有以下方面: ( 1 )技术上的缺陷。 ( 2 )教育上的缺陷。 (3)生理上的缺陷。 ( 4 )心理上的缺陷。 ( 5 )管理工作上的缺陷。 (6 )学校教育和社会、历史上的原因造成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