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体系:
2、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发
4)、新法优于旧法
3、需要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国务院裁决。
同一个机关制定的——谁制定谁裁决。
4、需要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和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
3)、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应当有法定代表人
6、法人的分类:
7、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再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时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8、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基于授权委托而产生
2)、法定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9、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1)、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