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2. 安全文明施工费;3. 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4. 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5. 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定与支付时间;6. 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7.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9. 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10.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措施项目费。
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编制投标报价的原则如下:
(1)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必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4)投标报价要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承发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设定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
(5)应该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
(6)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总承包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控制价中根据总包服务范围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施工企业投标时自主报价,施工过程中按签约合同价执行。
综合单价的编制: (1)确定组合定额子目 (2)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 (3)测算人、料、机消耗量 (4)确定人、料、机单价 (5)计算清单项目的人、料、机费 (6)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 (7)计算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全费用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
利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需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即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其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法:这种方法与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一样,就是根据需要消耗的实物工程量与实物单价计算措施费,适用于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主要是指一些与工程实体有紧密联系的项目, 如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